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雅职院(2023)17号(关于印发《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)等文件要求,药学与检验学院严格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一级评议小组评议、二级评议小组评审,拟确定格哈红乌等675人为药学与检验学院2024-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(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、公示结束将删除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(共三天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到药检学院办公室实名反映,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18383511905。
药学与检验学院
2024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