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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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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与检验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
日期: 12-26 信息来源:    作者:系统管理员         点击数:

1、在学生处、团委、系党政领导下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,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、政策、形式教育、理想、道德、法制教育。

2、经常深入课堂、宿舍、食堂,关心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和各项业余活动,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学习及生活中的困难,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,做到上情下达,下情上达。对学生实行24小时责任制,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。

3、协助团总支书记做好团的思想、组织和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;在系党政领导下,配合院团委具体参与和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。

4、指导学院学生会的工作,注意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、考核和使用,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职能。

5、组织好学生的政治学习和开展好科技、文娱、体育、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。

6、协助学院党政领导,全面负责本系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评审工作,作好学生学年鉴定,德育综合测评,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的评定工作。

7、熟知学院的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的规定,在学院党政领导下,对本学院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,按照学院的有关处理规定,提出处理意见报系处理。属学院处理职权的应将本学院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备案。注意做好处理前后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
8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,参与本学院新生新生军训、入学教育工作和毕业生的各项工作。

9、履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成学生处、团委、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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